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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院参与起草的河北省地方标准《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通过审定

时间:2019-11-14 阅读次数:

2019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长水学习与人类发展研究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起草的《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审定会在河北省石家庄举行。继召开启动研讨会、项目调研摸底、征求意见、调整标准文本,《标准》工作即将结出硕果,在全国开创新局面!

审定会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武云秀处长主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冉超副处长、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郭永志处长、河北省教育厅姚玉芳调研员、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刘志军科长等领导应邀出席。中华女子学院王练教授、天津大学闫广芬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张征副教授、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范松丽副主任医师、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龚月芳高级工程师、河北大学胡保利研究员和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杨金国教授等标准审定专家,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邯郸学院、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1世纪教育集团和河北港口集团等相关行业机构代表,以及标准编制的部分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武云秀处长首先就组织编写《标准》的初衷和意义进行说明,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为河北省婴幼儿照护专业化人才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京津冀起点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熊倪娟详细汇报了标准文本内容和编制说明。

会议成立了以王练教授为主任的审定委员会。王练教授带领审定委员会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逐章逐条审查了标准及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从合法性、科学性、可用性等方面给予指导意见,为《标准》的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审定委员会专家们经过质询及讨论,一致认为:《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09等基础标准要求,贯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标准》针对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现状,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的主要规范和最新研究成果,首次提出了保教师的概念,界定了保教师的专业能力领域和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用性。《标准》编制依据充分,各项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其编制和技术水平居国内先进。《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河北省婴幼儿照护人才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河北省婴幼儿照护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审定委员会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定,并建议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维友最后发言表示,《标准》在起草和修订过程中进行了广泛调研,应用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对河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专业化人才标准建设具有实质性的指导意义,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人才晋升通道、保证从业资格认证结果科学合理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河北院京津冀起点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