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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关于征集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12-10 阅读次数:

按照《石家庄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前期沟通形成的共识,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将联合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导基金”)、石家庄石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科投资”)、石家庄市国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投资”)、石家庄高新区科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科发投”)、石家庄财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茂基金”)等单位合作发起设立规模1.35亿元的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暂定名),本基金投资领域聚焦高新技术领域,促进相关项目在石家庄建立产业化基地、创新基地、应用基地,推动硬科技产业链式集聚,将石家庄打造成京津冀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转化基地。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

有关征集要求如下:

一、基金要素要求

(一)基金名称: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暂定名,简称子基金)。

(二)基金规模:1.35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五)存续期:8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年,总期限不超过9年。

(六)投资方向:基金主要投资于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相关产业未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基金50%以上可投资金投资于清华系相关科技项目。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一)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经验,熟悉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相关产业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以上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拥有专业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期间不中途退出。

(四)管理业绩要求

管理团队或核心成员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累计不低于20亿元,且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相关产业领域项目储备资源,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相关领域成功案例。

(五)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投资策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

(六)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七)出资要求

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

(八)优先遴选条件

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募资进度、返投倍数、退出项目平均收益、项目储备情况(包括招商引资项目)等内容将作为特别加分项予以重点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应聘机构,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向研究院提交《基金管理人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qhyxm@tsinghua.edu.cn。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胡国华 1369102744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内国际创新大厦B202室。

邮编:100080

四、申请说明

1、应聘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将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程序最终确定应聘机构。

4、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解释权。

附件:

申报材料清单

1、基金管理人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子基金组建方案(内容应包括出资人介绍、基金管理团队介绍)

5、子基金决策机制及项目投后管理监督机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大健康行业分析尽调报告

7、项目储备情况

8、管理人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10、管理团队人员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11、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加盖申报管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