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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房地产领域”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专题讲座

时间:2016-05-10 阅读次数:

建设、房地产领域”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专题讲座

立项号:1690910050 主办单位: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也将意味着建筑业营改增即将落地执行,建筑业由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将对建筑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材料、人工等各项进项若不能及时、足额获得到增值税发票,将请意味看企业运营成本陡增。为帮助建设企业尽快全面了解有关政策,切实做好相关准备,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健康开展,有效减少建设、房地产等领域企业过渡期的税负增加,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组织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相关专家学者于201647日——48日在清华大学开设“建设、房地产领域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专题讲座。

刘 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财政民主监督小组副组长、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税收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

肖 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1994年获得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和企业管理第二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清华大学工业外贸(会计)

硕士学位,2004年获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著名税收筹划实战派专家。是"三证统一"筹划理论的提出者和倡导者。中国财税培训协会首席税务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

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博士,我国著名税收筹划实战派专家,注册税务师。

●讲座时间:2016年4月7日08:30——2016年4月7日16:30

招生对象:非国有企业建设及房地产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法务、合同、市场等部门人员,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研究“营改增”政策的相关机构人员

主办单位: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讲座地点:清华大学

●学 费:6000元/人(含书费、讲义费、午餐费)

●请确定参加本次学习的同学务必于4月30日前将学费6000元人民币直接汇至以下账户:

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账户,由学校为学员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清华大学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用途:建设、房地产领域”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专题讲座(909)

联系电话:010-62701781 010-62799960

传 真:010-62704305

●汇款后请务必于3月31日17:00前将汇款凭证及报名回执(附表)回传至010-62704305,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人姓名、发票抬头

【主办单位电话】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教育培训管理中心010-62792682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投诉电话】400-818-0909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http://thtm.tsinghua.edu.cn

【本项目宣传材料有效期至】2016年4月7日